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

作者:John Moccia,加拿大监管事务部

世界贸易组织159个成员国达成共识,签署《贸易便利化协定》已近3年。该协定是世贸组织成立20多年来达成的首个多边贸易协定,是世贸组织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贸易便利化协定》将要求成员国采取一系列旨在简化海关程序的措施。该协定的目标是使海关和边境程序现代化和简化,以降低贸易成本和促进贸易,发展中国家将获得最大利益。

由于世界各地的组织不断面临与复杂的进出口和过境手续相关的许多行政障碍。最大限度地减少这些程序的负担一直是世贸组织的优先事项。世贸组织认为,《贸易便利化协定》在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国家间贸易、提高世界收入方面具有巨大潜力。

一旦三分之二的世贸组织成员(即162个国家中的108个)批准并交存接受文书,《贸易便利化协定》将生效。迄今为止,已有92个成员完成了本国程序,并向世贸组织通报了批准。这些国家包括香港、中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墨西哥。

加拿大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现状如何?

加拿大正在努力批准《贸易便利化协定》;但是,它必须首先修正下列六项规定:《食品药品法》、《危险产品法》、《辐射装置法》、《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和《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2016年4月13日,C-13法案对上述法规进行了修订,解决了TFA要求的两个具体条款——第10.8.1条拒收货物和第11.8条过境货物。

第10.8.1条要求WTO成员允许进口商向出口商退还因不符合规定的卫生、植物卫生或技术法规而被拒收的货物,除非法律法规中规定了替代办法。拟议的法定修订确定了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可根据哪些标准退回、重新托运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即扣押、扣押、没收和/或处置)。

第11.8条禁止世贸组织成员的技术法规适用于通过其领土从其领土以外的点到另一个外国点的货物(即过境货物)。由于某些加拿大卫生部和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法规禁止不符合加拿大技术条例的货物过境,拟议的修正案将建立法律权威,允许政府豁免在加拿大过境的货物不受这些技术条例的约束,从而有助于促进贸易。

世贸组织认为,《贸易便利化协定》有可能通过加快和简化货物跨境流动,降低贸易总成本(低收入国家降低14%以上,中上收入国家降低13%以上)。自《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关贸总协定)以来,我们还没有看到这种性质的多边协定。毫无疑问,贸易便利化仍然是进一步降低全球贸易交易成本的关键组成部分。